灌制假調料 女子網售獲刑3年
被判假冒注冊商標罪并處罰金10萬元
(記者 何欣)王某和丈夫一起在暫住地私自灌制假冒的“味好美”牌調料,并在淘寶網上注冊4家網店進行銷售,一年內銷售額達70余萬元。日前,豐臺法院一審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0萬元,其丈夫被另案處理。
檢方指控,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間,王某伙同丈夫蘇某,在豐臺區王佐鄉侯家峪259號內,私自灌裝制作仿冒“味好美”牌調味料,并在淘寶網上開設網店銷售,銷售金額共計70萬余元。去年5月23日,王某被豐臺分局南苑鎮派出所抓獲。
庭審中,王某對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不持異議,但認為檢方指控的銷售金額過高。王某的辯護人表示,指控的數字中含有2014年5月之前的金額,及網店內“味好美”之外的其他品牌的銷售記錄,且指控金額中包含了運費。辯護人指出,王某銷售假冒商品的時間是2015年3月初,至案發時,實際銷售金額為22萬余元。但法院并未采納這一辯護意見,仍認定王某的銷售金額為70余萬元。
王某供述稱,她在2014年6、7月份時,見淘寶網上很多人開網店銷售假冒的“味好美”調料,于是也打算效仿。她先后在網上注冊了4個網店,又出資1萬多元,從網上定制了一些假冒的“味好美”瓶子、“味好美”商標標識、防偽標、封口機、吹風機、電子秤等生產工具,然后再去制造散裝調料的廠子買了一些散裝調料,便開始在暫住地租賃的庫房內灌制假調料。王某稱,一開始網店的銷售情況并不好,為了提高銷量,她開始找人幫忙刷信譽,信譽上去后網店陸續有顧客上門,幾家店也都開始盈利。
豐臺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伙同他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王某當庭認罪,對其酌予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一審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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