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行業是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吸氧作為急救藥品治病救人的特殊藥品,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但仍有人為了利益漠視生命健康鋌而走險。職能部門面對揭陽市忠泰氣體有限公司,長期有藥品許可證向無藥品資質單位購進,進行生產分裝銷售至各大小醫院,這一所發生的涉嫌犯罪行為掩蓋真相相互推諉置之不理。
備受困擾的揭陽“問題氧”惡性事件,從“三打兩建”乃至“廣東全民打假令”,依然未能得到妥善有效的處置。其實,幾秒鐘就能體現整個案件涉嫌違法行為發生的全貌,更能夠拆穿之前行政機關所有各種所謂虛假回復及調查結論。但如此種種實錘的鐵證都敵不過藥監系統的獨立王國。打擊假冒有法可依,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乃是行政機關的職責所在。

視頻顯示;每月僅購進93噸有發票合格液態醫用氧與工業用液態氧杜瓦罐從醫用氧儲存罐分裝約100噸基本持平,銷售至各個醫院約250噸不就是工業氧了嗎?
案件回顧;《揭市食藥監信復{2014}1號材料顯示》泥菩薩洗澡越洗越臟
1,2013年10月份,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對揭陽市忠泰氣體廠有限公司醫用氧購銷情況進行核查,經查實,2013年1月10月20日期間,該公司分裝醫用氧的購進與銷售數量基本持平,且銷售數量與我局從醫療機構采集的該公司醫用氧供給數量一致。
2,該公司醫用氧、工業氧的主要供應商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司機湛某等二人均證實,他們嚴格按國家及公司有關規定將液態醫用氧卸裝進忠泰公司醫用氧儲罐,將液態工業氧卸裝進忠泰公司工業氧儲罐。未曾說公司其他司機說過該公司要求將工業氧充裝進醫用氧儲罐的情況,也未發現該公司存在將工業氧和醫用氧混合進行充裝的情況;
3,據《 榕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8)粵52刑初73號》和二審《 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18)粵52刑終175號》判決文書中清楚詳述,揭陽市忠泰氣體廠有限公司稱,黃裕填是在網絡、論壇散布謠言,惡意誣陷其公司產品質量問題 。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總局令第21號》第十六條對受理的投訴舉報,按照重要投訴舉報和一般投訴舉報分類辦理。投訴舉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要投訴舉報:(一)聲稱已致人死亡、嚴重傷殘、多人傷殘等嚴重后果的。(2)可能造成嚴重食源性或者藥源性安全隱患的。(3)可能涉及國家利益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4)可能引發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

我們在見證一個時代,也在記錄一個時代。口口聲聲談法治,實踐卻在反法治。法律明文嚴禁有《藥品生產許可證》不得向無任何證照購買進行生產充裝的經營銷售活動。但出乎意料的是,如此簡單扼要案件,連三歲小孩都懂可就被行政機關蒙騙術蒙在鼓里,現場涉嫌違法行為發生不是所有行政機關不想懂,而是拿到他們眼角給他們看到還是繞灣路走,甚至充耳不聞視而不見何其之荒謬?
不得不說的是:就像偽鈔一樣,就是造得技術再好,甚至造得質量比真的還要牛,但它仍然是偽鈔,造假者仍然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顯而易見,行政機關面對大量工業氧混裝醫用氧違法行為所發生的一切,一直不顧社會法制道德輿論監督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明目張膽對違法企業置之不理,仍然為其提供換發行政許可簡直無法無天。

“制假售假”之所以堂而皇之肆無忌憚,除了“日進斗金”的利益,其背后隱身“保護傘”一路開綠燈可見一斑。由此可見,以前那些什么一經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之類的豪言壯語大話空話套話,而如今都裝聾作啞。那些,信口開河“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嚴肅認真對待,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要堅決糾正”,現在都煙消云散往那里去了?
沒有規則的社會,對于未來,每個人的命運都會存在不確定性,只有解決人治,讓規則(法律)成為社會行為準則,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柴靜說過:“永遠不要高估人性的善,永遠不要低估人性的惡” 。唯有,紀檢、司法、市場監管等部門與行業、消費者目標一致,依法依規對所發生的違法行為零容忍,才能握拳發力,肅清市場亂象,為消費安上“安全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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